网友留言:这个假期太短了!多地明确延长,最长可达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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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泛亚人力
发布时间: 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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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是之前全国婚假的惯例。
“成都市婚假只有3天,时间太短,其他部分省市都修订了婚假,成都市能否延长婚假?”
近日,针对这条留言,成都市人社局做出了回复: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婚假。同时可以利用带薪年休假、双休日将假期时间拉长。
截至2月20日,国内多地发文延长婚假,除了四川成都,还有江苏南京、天津、安徽、江西等多地明确延长婚假,尤其甘肃、山西两省,婚假最长达到了30天。
不过,也有部分省份保持3天法定婚假不变。
一、婚假有哪些规定?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此后,国家法定婚假为3天。2021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修订。随后,各地陆续启动了本地的修订工作。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地方立法权限。我国新劳动法有关婚假规定只有一条,对应《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就是:
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需要注意的是,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也享受婚假待遇。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3天的婚假。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
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二、婚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吗?
以上海市为例,小王最近向公司提交了休婚假的申请,打算从今年4月25日起开始休婚假。单位收到申请后予以批准,并告知其应在5月5日上班。这个婚假天数算得对吗?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其中“增加的七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具体来看看小王的婚假,从4月25日开始休婚假,按照规定3+7天,小王应该休到5月4日休完,但因为“增加的七天”婚假遇到了5月1日(劳动节) 这一法定节假日,因此顺延一天至5月5日休完。也就是说,小王应在5月6日回岗上班。
特别提醒:婚假应合并连续使用 (包括双休日),其中,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的,仅适用于“增加的天数”。
(文件依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7号)及其政策解读。)
三、用其他假期来延长婚假,可行吗?
成都市人社局的回复中提到:“可以利用带薪年休假、双休日,将假期时间拉长。”那么,这个方法可行吗?
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病假、探亲假、婚假和奖励婚假、丧假、女职工产假、哺乳假等假期都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符合休假条件,可以进行休假或者向单位申请休假,都是“有法可依”的。
事假,通常指员工因私事或其他个人需要请的假,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对“事假”没有明确规定。区别于其他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等国家法定的假期,事假批准的决定权在单位。如果劳动者打算用事假来延长婚假,应得到单位批准。
同时,员工休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是不应该扣除工资的(病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具体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对于其他休假(例如事假),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员工请事假的天数扣除工资,但不得扣除双倍或多倍工资。
有人认为,延长婚假等于增加企业的用人成本,不能让用人单位独自为延长的婚假买单;也有人担心,“未婚”有可能成为求职者受限制的门槛,应建立起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