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否与劳动者在法定条件以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发布人:泛亚人力 发布时间: 2023-02-06 阅读量:1325

 与劳动合同解除相比,劳动合同终止引发风险的概率要小得多,因而往往容易被HR忽略,认为劳动合同终止时让员工办理离职交接即可。但事实情况并非如此,劳动合同终止操作不慎,企业极有可能承担本不应该承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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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有哪些特殊情形,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其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执行。


三、用人单位能否与劳动者在法定条件以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不能。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四、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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