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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形成双向流动、互融互通的统筹城乡就业格局,促进城乡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意见》。
那么,统筹城乡困难群体就业帮扶
有哪些好消息?
健全省内衔接的就业援助制度
支持各地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就业援助制度
推动符合条件人员
在常住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加强对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人员的就业帮扶
坚持因户施策、因人施策,落实精准帮扶措施,统筹实施开发式帮扶,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常态化就业帮扶机制。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结束后,继续对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离开帮扶政策会出现返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等人员实施就业帮扶,做到
识别一户
帮扶一户
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落实就业帮扶政策。
统筹用好城乡就业兜底保障政策
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优先安置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
不足5年的
就业困难人员、
零就业家庭成员。
优化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
将欠发达地区、大型易地搬迁安置区
作为岗位开发重点地区。
扩大以工代赈政策覆盖范围和
项目实施规模
广泛吸纳
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就业。
加强促进就业、失业保险、社会救助
协同联动
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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