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无效加班”被写进集体合同,受到员工和企业好评

发布人:泛亚人力 发布时间: 2026-06-22 阅读量:317

日前,广东省珠海市完成《安广大厦楼宇集体合同》续签。此次续签的集体合同,新增了多项条款。其中,反内卷约定尤其受到员工和企业好评。

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倡导高效、健康的工作文化,反对“无效加班”与“形式主义内卷”。除客户紧急需求、项目关键节点等特殊情况外,提倡员工在规定下班时间后一小时内离开办公区域。

一些企业对加班形成了错误认知,甚至把劳动者加班直接和奋斗、奉献、价值、光荣画等号,把加班纳入或明或暗的考核体系。有的企业甚至把加班升级为企业文化,以至于出现攀比式加班、表演式加班、虚耗式加班、内卷式加班。不少加班属于“无效加班”,没有价值,只会无谓地消耗劳动者的时间精力。

反对“无效加班”的呼声比较强烈,但大多停留在柔性倡议层面,缺乏硬性制度约束。相关部门联动楼宇企业与员工共同协商,把反对“无效加班”纳入集体合同条款,是集体协商的创新,也是用工理念的革新。

反对“无效加班”需要企业和员工双向奔赴,离不开契约力量与制度兜底。一纸集体合同,厘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构建起权责对等、双向约束的管理模式。

企业是反对“无效加班”的责任方、主导方。在集体合同中白纸黑字写入反对“无效加班”的条款,明确了企业的相关责任。此举可以对企业形成有力约束,倒逼企业改变用工理念,优化考核激励机制,规范管理行为,为员工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

对于员工而言,反对“无效加班”既是合法权益,也是义务。员工既然在集体合同中投了赞成票,就应该用实际行动践行集体合同赋予的义务,在日常工作中坚持非必要不加班,避免“无效加班”,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楼宇可建立巡查机制,开展柔性提醒,推动反对“无效加班”从纸面落到地面。

以集体合同约束“无效加班”,对员工和企业能产生积极意义。一方面,员工可以减轻负担,放松身心,增强工作激情与活力。另一方面,企业也能降本增效,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和谐劳动关系不是单向的妥协与付出,而是双向的理解与成就。其他地区、行业不妨依托集体协商机制细化加班管理细则,清晰界定“有效加班”与“无效加班”边界,完善配套监督、奖惩举措。

期待反对“无效加班”成为制度常态,高效工作、平衡生活成为职场新风尚,在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中,实现员工成长、企业发展。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作者:李英锋

上篇:​员工在厕所抽烟被开除,企业到底赔不赔?这两个判例讲透了!

下篇:

微信咨询
 

扫码添加官方客服 为您提供专属答疑

在线客服 员工服务
 

扫码关注泛亚人力 随时随地自助查询

国际薪酬测算 投诉建议
 

投诉提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