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手破解技能证书互通互认不畅、重复考证问题—— 一次考试,多证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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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泛亚人力
发布时间: 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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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菁)“劳动者参加一次考试,可以同时取得两本或多本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日前举行的人社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翟涛介绍说,多部门正研究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工作,破除技能人才流通壁垒。
职业技能证书是劳动者具备从事相应职业(工种)所需知识、技能和能力的证明,包括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水平评价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两类,在促进劳动者求职就业、推动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技能人才就业流动性越来越强,同一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在跨区域、跨行业就业时,面临着所持职业技能证书存在互通互认障碍的问题。
近日,人社部、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据介绍,此次政策以覆盖范围广、群众需求迫切的电工和焊工为主要突破口,推出证书互通互认、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衔接、探索“一试多证”等举措,切实破除人才流通壁垒,减轻劳动者取证负担。
在职业资格证书互通互认方面,对已取得住建、应急、市场监管任何一个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申请其他两个部门相应证书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可以免除安全作业等培训或免予理论考试,直接参加相关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或安全技术实操考试。考试流程简化后,劳动者取证将更便捷。
同时,推进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衔接机制。对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视同达到相应职业(工种)初级工或中级工水平,可报名参加高一等级技能评价。从业人员可通过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人社部门遴选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信息,选择相应机构报名。
值得关注的是,政策首次提出探索“一试多证”模式。针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未开展等级评价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各地可统筹评价资源,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完善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目录。劳动者参加一次考试,可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现“一次考试、多证到手”,从根本上解决重复考证问题。
翟涛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政策落地实施,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覆盖范围。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质量,依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优化评价信息服务,不断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权威性、流通性和市场认可度,进一步减轻劳动者技能评价取证负担,更好促进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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