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岗位外包和员工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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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泛亚人力
发布时间: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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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分条件
岗位外包与员工派遣存在很多相似的地方,如都存在两个用工主体,员工派遣中的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岗位外包中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而且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的直接受益人并不是直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尽管如此,基于员工派遣和岗位外包还是存在本质的不同。区分员工派遣用工与岗位外包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1.两个用工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内容不同
从协议内容来看,员工派遣中,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之间员工派遣协议以派遣劳动者为主要内容,岗位外包合同以外包业务为主要内容。因此,两个用工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的内容涉及对劳动者的要求,如数量、素质等,约定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内容的,应当认定为是员工派遣关系;如协议的内容不涉及对劳动者的要求,只对业务有要求的,应当认定为是岗位外包。
2.实际履行过程中,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管理,承包人的劳动者由承包人进行管理
从实际履行过程中对劳动者的管理和使用来看,劳务派遭中,由用工单位直接使用劳动者,用工单位可以对劳动者进行管理;而岗位外包中,发包单位不使用劳动者,发包单位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如果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劳动者进行管理和直接使用的,应当认定为是员工派遣用工。
二.协议内容和实际履行不同的,以实际履行内容为准
实践中常出现先按照劳务派遺用工使用劳动者以后,因出现争议以后才签订协议作为证据使用,因劳动者不是协议的当事人,协议的内容可由两个用工主体任意约定。首先,从证据的证明力来说,协议的证明力就低于实际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证据,其次,协议与实际履行不同的,可以视为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当然应当按照实际履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如果协议的内容属于岗位外包,但实际履行过程中应当认定为员工派遣用工的,应当认定为系员工派遣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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